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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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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编制自然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年度计划及规章制度。

    2.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及验收结题工作。

    3.负责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研究机构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4.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奖励的组织申报及管理工作。

    5.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日常管理;负责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软科学研究、科普、人才举荐等工作;负责挂靠的自然科学类学会、协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大学生科协科技创新活动。

    6.负责自然科学类科技经费及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

    7.负责自然科学类科技信息的收集与发布;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和年度科技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国防军工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协助保密工作办公室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9.轮值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10.负责校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及日常事务。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