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浏览次数:851

各学院、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力度,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根据《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规定,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五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名额和表彰人数

 南京市分配推荐名额不超过4名,其他各省辖市分配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分配推荐名额1名;各高校科协分配推荐名额1名;各单位候选人经公示后报省科协。

 本届授奖人数20人,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我校科协可推荐名额1名。

 三、申报要求

 请我校青年科技工作者对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报《第十五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见附件),于6月15日前报送校科协。校科协组织专家初评,确定一名候选人推荐上报。联系人:俞维湖联系地址:主校区逸夫楼113室电话:85012807 E-mail:yu.wh@ntu.edu.cn 

 附件:《第十五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南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