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室、所)及相关部门:
南通市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征集工作已正式开始。为做好此次论文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论文限于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学术刊物或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区域性、省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
3、在市、局级以上(含)内部刊物(须有市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论文。
二、征集对象
1、我校科技工作者撰写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2、与外单位人员合作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我校教职工,且第一单位为南通大学。
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成果)奖的和省、部级以上奖的论文,不参加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不属于征集范畴。
三、相关事宜
1、申报论文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南通市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议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一)。评议表所填写的论文作者必须与论文原件上一致,数人合作的论文,仅填写论文作者前三名。“所在学会”填写“南通大学科协”,“所在单位”填写“南通大学╳ ╳学院”。
(2)申报论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评审结束后原件退回。如论文以外文发表,须提供中文摘要。
(3)被SCI、EI、CPCI-S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其中:被SCI收录的论文还需提供影响因子和JCR分区。
2、参评论文的申报要求
凡参加南通市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论文,由第一作者向我校科协提出申请,每人参评论文限报一篇,并将上述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汇总。请相关学院于6月21日至23日期间集中报送校科协,同时报送《南通市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征集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汇总表发至:yu.wh@ntu.edu.cn.。凡参加了南通市市级学会的我校教职工,已向所在学会提出申请的。请不要再向校科协报送相关材料。
四、请相关学院(室、所)及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积极组织征集。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6月21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俞维湖 电话:85012807 地点:主校区逸夫楼113室。
南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二O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