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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通科计[2017]72号),现就做好2017年度南通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较高水平的实验室主任和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
2.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拥有仪器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建设期新增研发设备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在某一高技术研究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具备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任务的能力,以往科研成绩突出,拥有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
4.项目预期绩效:建设期间申请发明专利5件,新增有效发明专利3件;在本市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项;培养人才不少于2名。
二、组织方式
1.我校限报1个市重点实验室。
2.申请者应提供《南通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3.采取后补助方式, 对完成合同约定任务、按照规定程序验收合格的,给予50万元资助。
4.建设期为3年。
请申报者在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6日期间登录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ntkj.gov.xn)在线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以及《南通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另请用A4纸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目录顺序平装成册,一式二份于2017年9月8日前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俞维湖 (主校区逸夫楼113室) 电话:85012807。
科技与产业处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