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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发布日期: 2019-03-15 阅读人数: 0

重点项目是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重要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重点项目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发布指南引导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注意明确研究方向和凝练研究内容,避免覆盖整个领域。

  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