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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简介
发布日期: 2019-03-15 阅读人数: 0

项目简介

  主要资助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主要面向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面上自筹资金项目同时面向市属普通本科院校。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15-30万元左右。

  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我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校科技人员申报在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左右。

  申报条件

  1. 应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重大项目必须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现代农业和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申报。

  2. 项目申请条件应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重大项目主要依托省属高校的部省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省重点建设实验室)进行申报;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重大项目第一申请人应是实验室固定人员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3. 为了加强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教授职务的教师申报。

  4.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重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5. 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课题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申报高校与部属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6. 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含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二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请新的面上项目。

  7. 重大项目每个实验室限报1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可增报1项;面上项目申报限额申报。

  申报时间:每年3月或4月

  网址:江苏高校科技网(网址:202.119.175.199)

  立项后注意事项

  1.立项后签订《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由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学校科技处以及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作为拨款和结题验收的依据。

  2.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3.每年4月30日前,由学校科技处集中向省教育厅报送结题验收材料,材料包括:《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2份,代表性成果1套。已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应报送成果鉴定书和鉴定材料各1份。中止或延期的项目由所在学校同时报送中止或延期报告。省教育厅根据专家综合验收评议意见,在《验收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后反馈学校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