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自然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75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文)、《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4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2023年度到期的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本次验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验收材料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内容包括:

1、封面(见附件2);

2、目录;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项目科技报告;

6、研发工作总结;

7、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3);

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

关于项目科研成果的补充说明: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第一作者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三、验收程序

(一)验收申请

1、网上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科技报告(模板见附件4)由省情报所审核通过后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址:http://kjjh.jspc.org.cn/。

2、纸质材料审批。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1份(夹到一起暂时不装订,待结题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办理验收申请。结题专家由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指定,项目负责人提供5名验收专家建议名单供参考。

(二)组织验收

验收申请获批后,学校视具体情况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含专家验收意见)一式2份报送科学技术处。没有递交存档材料的视为未结题。

(三)办理验收证书

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扫描后上传(函评结题项目将所有函评意见放在一起拍照上传),填写验收委员会专家信息等,等待审批验收证书。

四、其它要求

到期项目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结题,原则上不得延期。验收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提交至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仇群仁 施振佺

联系电话:85012139

附件一: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封面

附件三: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四:江苏省科技报告格式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