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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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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29 阅读人数: 10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储备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我校科技奖励申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处拟在11月底或12月初组织举办一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会,凡有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的科研项目(已结题)都可以申报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鉴定须具备的条件
1、达到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指标要求;
2、完成正式样机、样品等实物研制,性能稳定可靠;
3、经有关使用单位实际使用、考核,证明可行;
4、技术文件齐全,包括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
5、科技成果的权属不存在争议。
二、鉴定技术资料
1、鉴定大纲
2、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3、研制工作报告
4、技术研究报告
5、测试分析报告
6、设计与工艺图表
7、质量标准
8、应用试验报告或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9、财务、经济核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10、查新报告(国内外查新)。
根据课题的实际情况,可在上述资料中选择。资料和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
三、上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纸质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完整的技术鉴定资料(具体数量根据专家人数另行通知),交逸夫楼6号楼204室。
2、电子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jcg@ntu.edu.cn
需要申请成果鉴定的老师请在11月12日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以便做出合理安排。
  联系人:顾丽 王莹
  联系电话:85012078


附件: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0月29日